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同学:
现将2007~2008学年下学期研究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班长收集本班研究生的学生证在开学两周内以班为单位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办理注册手续。
2、自筹或委培研究生尚未缴清培养费的、或按协议需再次缴纳培养费的,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3、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开学4周内到研究生处培养办补办注册手续。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广外大[2005]66号)规定处理。
4、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