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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1-03-28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1)(粤教研函〔2011〕8号)的文件精神,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可依照《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所列的研究方向,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二、研究内容

所有项目研究均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限额

2011年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我校申报限额总计为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四、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五、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8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1年4月24日前将上述的纸质版交给研究生处培养办,电子版通过校内邮箱发送到植仲培处。其中,对于《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第五点“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研究生处统一填写。

研究生处汇总申报材料&,按相关要求报送省学位办。

联系人:植仲培 36317190(校内2033)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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