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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3-05-20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级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粤教研函〔2013〕8号),为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创新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1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一)申报要求

2013年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项目的申报限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受理其他学科门类的申报。

我校可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2项,暑期学校项目1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筹划和安排,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材料各一式10份,电子文档各1份),于6月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均应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研究内容应针对广东省及高校面临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对采用的观点和材料应有充分深入的了解;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科学总结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持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2)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能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无未结题的同类项目。

2.项目研究时间

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研究生示范课程

(一)申报限额

我校只能申报工学学科的研究生示范课程4项。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请人对照《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10份,电子文档1份),连同申报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建议rmvb格式)1份,于6月3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联系人:植仲培电话:36317190

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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